转发“2021年度中山市医药行业中、初级职称评审(认定)通过人员的公示”
专栏:通知公告
发布日期:2022-09-20
阅读量:980
作者:中山市药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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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申报人及单位负责人下午好!

中山市医药行业职称评审(认定)已公示,以下是公示链接:

http://hrss.zs.gov.cn/tzgg/gggs/content/post_2162937.html

请各单位负责人按人社局公示要求在公示期结束后,如实填写《评审(认定)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》(附件2),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2年10月12日前送至评委会办公室,逾期将视为放弃资格!谢谢



附件:

附件1:2021年度中山市医药行业中、初级职称评审(认定)通过人员名单.doc

附件2:评审(认定)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.doc



上一页: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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